台灣低收入戶僅佔總人口2.6%,是全球最低,但這並不代表台灣社會大多數人都是過的富裕或至少「生活過得去」,而是在於台灣擁有非常嚴苛的低收入戶判定的法制,這樣的嚴格法令限制,造成了許多我們難以估計的黑數。

依照台灣的社會救助法來看,低收入戶是以每戶家人數及所得,平均後未達中央或是戶籍地所制定的最低生活費來計算,看似合理的制度下事實上是有非常多的問題。在社會救濟法當中,為了要避免「好吃懶做」的人領取社會救助費,而制定了一個虛擬收入,依照社會救濟法第5-1條工作收入計算規則來看,對於許多因各式因素找不到工作,或是從事無勞保的臨時工作者,也會因為該制度被「假定」為收入達最低基本薪資。

同樣,低收入戶的概念也是以家庭戶籍制為基礎,這代表如果一名需要獲得救助的底層勞工,他/她有一名失聯或因各式原因不願聯繫的家人,計入該家人後的平均收入不達政府所限制的資格,也無法被列為低收入戶。依上述的幾個條件下來看,這勢必會帶來無法計量的底層勞工及窮困群體。以街友來舉例,台北市有大約600名,其中7成設籍為外縣市,這就代表這些街友如果無法證明家人沒有足夠的收入或是資產可以扶養,就代表這些街友不是所謂的低收入戶。而這僅是社會底層內其中一種案例,有更多底層的群體在今天的社會內,因各式複雜因素會有個別複雜的處境,這也是為何會有相應的社工及社福單位。在一些縣市政府則是和這些社工進行配合,透過各式行政手段來讓部分的底層民眾可以獲得補助,但這非常依賴人治。

可見,在不完善的法規與仰賴人治的社福體系下,有許多底層民眾的苦難與困難,難以透過既有法制取得援助。 而這樣的制度不完善,在疫情侵襲期間,更顯得令人難以忍受。

令多數台灣基層勞動者感到不滿意的紓困4.0,民進黨政府雖提出這些紓困金首先是要救助最需要幫助的群體,但光是在既有的體制下,社會上就已經存在許多被遺漏的底層群體,更何況政府給予低收入戶的紓困金仍是依目前殘缺不足的制度來判定。而我們也清楚的知道,在資本主義社會內,任何天災人禍,最受大傷害的群體就是社會最底層的群體,民進黨的紓困4.0當中,給予低收入戶的紓困也不過3個月45,000元,但在台北市,最低生活費就需17,668元,是很難想像,每月15,000元,3個月的紓困是能夠給予多少幫助。

除此之外,民進黨政府的紓困項目當中,所包含的社福機構也僅限於有和政府接案的單位,以及康復巴士,所涵蓋的範圍是非常侷限。在台灣本土疫情開始傳開時,以萬華區為重災區,而該區的街友處境也是台灣的社福機構所撐起,其中以芒草心等機構為主,但這類的機構卻不涵蓋在本次的紓困對象之中,這等同於民進黨的紓困4.0並未真正的給予到這些支援社會弱勢群體的NGO以實質的援助。從而也減少了這些專職於救助扶持弱勢群體的NGO

另一方面,第三級警戒的封鎖也導致了許多心理治療機構暫停執業,這也讓許多慢性精神病及需要固定諮商的群體面臨困境。新北市心理諮商公會也在近期反映,新北市衛生局並未允許進行線上諮詢治療,也未將心理治療師納入第一線醫事類人員的施打順序內。另外依照美國心理學會在今年2月調查,2020年3月約有32%的美國人因為新冠肺炎疫情而感到憂鬱及焦慮,同年7月人數比例上升到53%,而根據英國牛津大學研究,更有1/5的新冠病毒患者康復後,病患在90天內被診斷出精神疾病。可想而知,疫情期間的社會交流停滯,將使這類群體的處境面對更多負面情緒的侵襲。

當政府與企業家高喊著同島一命之時,在不被主流媒體與多數人所注視的地方仍有無數的底層民眾或弱勢群體正在為著生存與生活而艱困掙扎,在我們這個國民淨資產排名世界第四的且近年經濟快速成長的國家內,政府有責任也應當讓這些底層民眾與弱勢群體的生活與生存得到充裕的援助與支持,沒有任何理由與藉口可以合理化制度的缺失與相應行政人力的匱乏,而對於社會弱勢群體的救助也不應當成為NGO團體的天職,政府應儘速將這些職能從NGO手中承接起來——讓完善的公共服務與救助,來確保國內的每個居民都不至於失足與生存艱困。

也因此、我們呼籲:

  1. 政府應當將社福機構,精神疾病治療勞動者及相關工作人員納入疫苗優先施打對象內,使這些工作者可以盡快清查並且協助需要救助對象。

  2. 協助各項社會弱勢群體之社福機構應納入紓困4.0範圍,並且給予相應所需之救濟物資,包含但不限於日常民生必需品等。

  3. 疫情後,政府應擴大各項公共開支,並且放寬低收入戶的判定標準,使得社會更廣泛的底層群體可以獲得全面且完善的公共保障,包含但不限於免費教育、醫療、住房、工作權益等基本生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