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同婚專法在2019年實施,同志婚姻不僅得到初步的法律保障,更引起社會大眾對同志權益的諸多討論。自2023年MeToo運動後,因為社會大眾對於職場性別歧視與性騷擾的憤怒,性平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工作平等法》與《性騷擾防治法》)的修正案也已在2024年婦女節正式施行。
然而,對於擁有同志身分的勞動者來說,職場上的歧視非但沒有消失,甚至成為法律外的死角。2023年的調查顯示,只有不到30%的同志會在職場上向主管出櫃,代表同志友善職場仍存在困境,不少同志勞動者也必須在工作崗位上持續壓抑性傾向。
本文採訪了一位同志公務員(代稱S),我們試圖探討以下問題:職場上的文化為何會阻礙同志出櫃?多數同志勞動者又是用什麼樣的心態看待這種職場文化?
職場的家父長制權勢
對於S來說,因為公務機關本身存在的家父長制工作文化,輩分、資歷成為職場權勢的重要來源,使得S傾向不表達自我想法與感受。
S:我屬於公職人員,主要負責有關遊客服務方面的工作,然後是園區裡面的管理階層這樣。
S:我的位置其實蠻尷尬的,因為我本身比較年輕,然後其他的同事跟長官都是比較年長的,所以有時候在工作上比較不敢去表達自己真實的想法。……因為資歷淺,然後其他同事雖然職等比你低,但是他們的年資已經非常的久了,所以有時候你講什麼,他們不一定會聽得進去,有時候業務反正被他們牽著鼻子走這樣。……因為他是老鳥,然後在某種程度上我是菜鳥,所以會被架著走。
因為這種職場權勢的慣性,當年輕員工的性傾向不同於資深同事時,就會擔心自己成為同事的「談資」,進而造成更多職場困擾。
S:我們會有一些休息時間就會泡茶閒聊……(長官或同事)可能就是想要找話題跟你聊,但是他又可能應該說不小心觸碰到比較隱私的部分。有時候我也不敢講說:「我其實是喜歡女生的!」因為就是這樣要解釋很多,……我自己對他們(長官與同事)有一個既定的印象,就是他們一定無法理解。他們會問例如:「有男朋友嗎?」、「怎麼還不結婚?」這樣子。
S:其實人的嘴巴是很可怕,你一講出去就可能會被到處亂傳。我也不想要讓我的性向變成茶餘飯後閒聊的話題。
世代的觀念差異
然而,職場上的家父長制文化並非特例。以S的經驗來說,S之所以不願意對長輩公開真實性傾向,部分原因仍是源自於家庭的保守文化,以及父母的反同觀點。
採訪者:是什麼原因讓您覺得同事一定不會理解您的同志身分?
S:我覺得是跟我家庭也有關係,因為我目前也是一個「半出櫃」的狀態,只有我爸和我姊知道,但是我奶奶和其他家人都是不知道的。……因為他們和我媽就是超級反同,所以我就會變得很不敢講。
對S來說,不敢公開性傾向的原因並不總是源自於年齡差異,還包括職場同事的異性戀「成婚生子」觀點。
S:如果長官或同事不會先入為主認為我是異性戀,假設他們問我說:「沒有男朋友,那有女朋友嗎?」這樣我就會考慮講喔,因為我會覺得他有這個性別的意識、覺得他可以聊這個,因為他知道女生不一定是要跟男生在一起,女生也可以有女朋友。但是,我的長官或同事還會說「趕快結婚生小孩」這種非常傳統的觀念,所以我就很不願意講。
日常的歧視
在S的經驗中,S並沒有遭遇過赤裸裸的反同暴力,更多的是在日常的對話中,感受到同事對同志族群的不尊重。
採訪者:所以在這一過程當中,您感受到的壓抑,有包括對同志身分的嘲笑或譏諷嗎?
S:很幸運的是比較少啦,但像之前中國的「紅姐」事件,……因為和同志議題有一點關係(男性與男性的性行為),同事看到的時候就會說「怎麼這麼變態」之類的。……還有像是于朦朧自殺案,這些新聞會讓同事或長官講出一些不好的話,例如會說「好噁心」之類的,就讓我更不敢講自己是同志。
在MeToo運動前,上述這種「日常的歧視性言論」與「職場權勢性騷擾」有部分相似之處,不少行為人往往認為這些騷擾是無傷大雅的「玩笑」,卻不知這種「玩笑」已讓受害人感到不適。儘管MeToo運動讓社會大眾相對重視職場的性騷擾防治,卻仍會忽略同志族群的感受。
採訪者:之前MeToo的時候,其實很多男主管,他們也是會這樣對年輕的女下屬或女同事開一些騷擾笑話。在整個MeToo事件之前,很多人認為這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後來因為MeToo,性騷擾防治變得更重要,很多男主管會不敢講奇怪的性別笑話,我覺得這是整個MeToo事件帶來的影響。但,職場同事對同志族群好像就不太會有這類尊重,您會不會覺得這很奇怪?
S:我們(同志族群)的聲音本來就很小,而且我覺得日常的反同言論已經被刻在職場文化裡面,大家就覺得開這個玩笑其實還好。
以S來說,因為長期在職場聽到各式不重視同志權益的言論,加上長期對性傾向的自我壓抑,使得S透過「麻痺自我」來減輕不適感。
採訪者:那您會希望同志族群應該要有這樣子的權益嗎?如果您遇到同事講這種歧視性笑話,您會有什麼反應?
S:我當然會期望有更多同志保障,只是現在就是很困難。……遇到同事講,就只能自己消化,因為覺得社會還需要很大的進步空間。
採訪者:面對這種日常的歧視,您是已經習慣了?還是麻木了?還是其實您都還是很不舒服,只是因為多數人的性傾向形成了一個壓力,讓您即使感到不舒服但是都不能講?
S:我也是比較傾向麻木了,……我以前會很不舒服,但是就覺得他(同事)在我人生當中幾乎是微不足道。
另外,S的伴侶同樣不願意在職場上公開出櫃,而是以單身為由,迴避公司主管/同事的家父長式關心。
採訪者:那您的伴侶呢?她敢在職場上說自己的伴侶是同志嗎?
S:她也不敢,因為她以前是交過男朋友的。……她身邊的朋友會知道我是同志,但是像職場,她就會說自己單身、不會去揭露個人的感情生活。
從教室到職場的同志權益保障
S認為,同志和多數異性戀一樣,屬於健康的「人」,但社會大眾對同志權益的認知不僅不充足,還因為專法而被視為「特殊族群」。另外,同志友善職場固然重要,然而要想貫徹真正的多元性別平等,完整的性平教育也十分重要。
採訪者:那您認為,除了多元性別友善職場以外,您還會認為要搭配哪一些同志議題的政策,才可以讓這種職場上的歧視消失?
S:我認為同志的職場申訴管道是重要的,另外像多元性別教育也很必要。……但最重要的是,不需要為了同志去設一個專法什麼的,那個不是真正的平等,未來希望能夠繼續朝民法前進,就是達到實質的平等。不要說異性戀這一套,然後同性戀又另一套法律。……大家都是人,只是喜歡的對象不太一樣,不應該在法律保障上有差別。
結論
一、社會層面
從S的經歷可以看到,異性戀掛帥的社會風氣,以及職場上仍然存在的父權文化,已然構築了一道高牆,使同志族群難以跨越並表露性向。
總結S的自述,即使S的同事與主管並不會直接展示出厭惡同志的傾向,但卻會在日常的對話中,理所當然的將所有人視為「異性戀」,並認為這個年紀就該「結婚生子」;反之,對於部分與同志有關的新聞議題,則會以不屑的態度加以呈現。而這些行為表現,又會回過頭來加劇同志勞動者的擔憂與不安,使其更不願意透露性傾向。
儘管有越來越多人重視同志權益,但這並不代表同志已得到廣泛認同。今年5月由同志團體做出的另一份調查指出,社會大眾對於整體同志議題的支持度仍有下降的趨勢。在國際層面,部分團體提倡的DEI (Diversity, Equity, Inclusion)原則亦遭到歐美右翼的大力抨擊。無論是國際還是台灣,同志權益的保障仍然不甚穩定,甚至還可能在右翼的施壓下「開倒車」。
借用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指出的「平庸的邪惡(The Banality of Evil)」,我們在S的職場經歷中所觀察到的,是父權文化下微不足道的玩笑、是茶餘飯後閒聊的反同揶揄、是慣性忽視同志而做出的認知偏誤。因為權力關係而形成的無心嘲弄,構成了本文的標題名稱,即「平庸的歧視(The Banality of Discrimination)」。
二、法治層面
雖然現行《就業服務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均已明文規定,不得對不同性傾向的勞動者存在差別待遇,然而在現行法律框架下,並沒有針對不同性傾向與性別認同而訂定全面性的反歧視法令;另外,由於《勞基法》並未針對同志設立反歧視條款(第25條卻已規範性別上的待遇保障),導致同志勞動者如遭遇日常的歧視性玩笑與調侃,仍然難已在法律實務上找尋適切的法源來捍衛權益。
三、倡議層面
在近年的勞權倡議中,同志權益鮮少成為勞工團體的訴求目標。從2024年的勞動節遊行訴求可以看到,勞工團體明確提及了性別薪資的透明化,而今年的遊行訴求也指出「反對差別待遇」,但兩者都沒有明確提到同志權益問題,亦沒有論及同志友善職場的重要性。
相較之下,同志團體反而成為最重要的多元性別友善職場之推動力量,使得工運團體與同志團體成為了兩條平行線,彼此甚少交集,卻都在提倡勞權議題。我們不該忘記,英國同志團體曾聲援礦工對抗柴契爾的新自由主義政策;今年六月,南韓工會聯合會亦發布聲明支持同志權益,呼籲基層人民團結捍衛人權。
以上案例說明,勞工與同志族群的聯合並非不可能,儘管實務上存在諸多困難,但我們仍應嘗試結合勞工運動與同志運動。在保障勞工權益的基礎上,勞工與同志的倡議不應各行其事,而是應該盡可能尋求合作與串聯,以此凝聚基層人民的力量,共同推動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