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常被視為「鐵飯碗」的教師,其看似穩定的工作,卻也飽受高工時、高強度的工作壓力之苦,有時還需承擔學校繁忙的行政工作,使許多教師的負擔更重。調查顯示,承擔行政工作的教師,其快樂指數僅有5.34分,遠低於僅承擔教學的科任教師的5.84分,更有三成的國中小教師的快樂指數低於4分(滿分為10分)。

每一天,教師們除了教書之外,要面對無數各種狀態的學生、與不同的家長溝通,甚至要應對部分父母無理的要求。除了面對人,也要面對大量課程前的準備、批改作業,甚至還需要設計一門課程,或是要承擔學校的行政工作,處理大量的文件。這些大量的工作,讓教師無不走向過勞,每天都需要花上近10小時工作

但是,在學校中,仍有一批未能取得正式教師資格的教師,稱為「代理教師」。儘管在學校的資料當中,我們多半只能看見「某某某老師」,但這些代理教師們,正是這些「某某某老師」的其中幾位,正在學校的課堂上教學,只是我們無從得知而已。只有在學期末,老師突然宣布「我下學期不會在這間學校教書了」,我們才有可能知道他的真實身分。而這些老師,在全台灣的各學校內,都能看到他們的身影,而且越來越多。

在110學年時,全台國中小的代理教師人數已高達32,239人,占教師總人數的17%。在這些代理教師當中,又有無數是擁有教師證書,卻因為無法通過競爭激烈的教師甄試而被迫成為代理教師。他們做著和一般教師一樣的工作,一樣要面對家長、準備教學方案,甚至要無條件地承擔學校大大小小的工作。

直到今年8月,憲法法庭做出判決,未來代理教師的年資可於其成為正式教師後計算薪資時採計,可謂是教師權益的一大進步。

我們的代理教師,究竟是為何飽受歧視?本文將為您解析。

 

為何會需要代理教師?

代理教師從中華民國統治初期便已出現,以填補當時教師的空缺。直到1968年,為了培育工業所需的技術人才,國民黨政府實行九年義務教育,使得師資再次出現不足,當時同樣利用代理教師補足國中小的教師缺額。

1989年,由於學生人數持續增加,教育部在師範院校設立「學士後國小師資班」,以及各校設立「師資培育中心」,讓一般大專學生修習教育學程,藉此補足教師的短缺。也從此時開始,台灣的師資培育轉向「儲備式」,從大批儲備師資選出部分教師任教。這也恰恰符合資本主義市場中「自由競爭」的邏輯,即滿足了資本主義對廉價教育勞動力的需求,讓這些儲備教師拼盡全力,只為了稀少的正式教師名額。

近幾年來由於少子化影響,各級學校的學生數都逐漸減少。以國中為例,根據教育部的統計,110學年的學生數為58.7萬人,和105年相比減少了近10萬。然而,每年仍有約5,000-6,000人通過教師檢定,取得教師證書。他們往往要與其他年份通過檢定者競爭教師甄試,以2021年為例,甄試的錄取率僅約4%,直到今年由於大批教師退休及政府降低代理教師比例的政策才使錄取率短暫上升而未能在甄試中被錄取的教師就成為「流浪教師」,有許多就成為代理教師。

對於各級學校而言,少子化使學校增添更多不確定性,學生人數時增時減,經常面臨教師名額的限制,加上政府對教育預算的縮減,因而也不願意聘滿所有正式教師。代理教師一年一聘的特性,使得學校在運用人力上有較大彈性,也能用較低的成本解決人力不足的問題。如果該校學生減少、需要減班時,自然可以透過不再聘用該代理教師的方式節省成本。

此外,政府在2012年開始對教師徵收所得稅,也是代理教師增加的因素之一。因為教育部在開始徵稅之後,透過減少教師的授課節數作為補償,而這些多出沒有教師承擔的節數,在各地方政府在減少支出的考量下,便以招募代理教師的方式補足人力。

另一方面,當學校的正式教師因為生育、患病等原因需要留職停薪時,或是在較偏遠的地區,即執教意願較低的地區,就由代理教師補足人力短缺。同樣地,當該正式教師回到崗位、偏遠地區的學校找到正式教師時,代理教師也不得不讓位,成為學校的「免洗筷」。

由此可知,代理教師的出現,都是由於教育現場的勞動力不足時,作為補充的廉價勞力,但他們的工作壓力卻也一點也不比正式老師小。下段開始,我們來正視代理教師所受到的高壓環境。

新北市國小教師甄試(資料照)少子化、競爭激烈的教師甄試,無疑創造了大量流浪的代理教師(圖:新北市教育局)

 

壓力山大的工作環境

同樣是在學校任教的老師,代理教師所承受的壓力,遠大於正式教師。研究顯示,代理教師在其工作待遇、教學上的負荷與衝突、與學校同事/主管及家長的人際關係、他們自身的工作壓力和生涯發展上都存在不小的困境。

教學上,儘管有許多代理教師都和一般教師一樣,都是經過專業訓練,獲得教師證書的教師,但卻因為不是正式教師的身分,就容易遭受家長的責難。他們的專業時常遭受質疑,教學能力被放大檢視。凡是出現任何細小的錯誤,都可能被家長嚴厲批評。某些家長會認為「是這個老師不好,才會當代理老師」,對代理教師產生偏見,甚至是以輕蔑的態度對待。家長們的擔憂很簡單:他們認為代理教師只在學校工作僅僅一年,他們不希望他們的孩子年年都要適應新老師,因而對代理教師產生不信任。這種不信任,恰好是因為代理教師長期被視為「便宜好用」的「免洗筷」造成的。

代理教師遭受的責難不只來自家長,更多的則來自同事。由於對代理教師教學專業及資歷的質疑,學校內的教師也經常對代理教師產生質疑,代理教師面對同事,也不得不以順從、退讓的方式面對他們,即便同事可能是錯的。

更有研究指出,由於代理教師的流動率更高,每年都可能要到不同學校工作,他們難以和同事建立較為緊密的關係,也因為和其他老師不同身分,讓代理教師感到更強的自卑。

2021年,嘉義嘉北國小的一位即將離職的代理教師在學校晨會上質疑校長在各班教室強行裝設監視器,卻被校長在媒體發表不實言論,使得該教師遭到網路霸凌,最終輕生。當時羞辱該教師的校長則未受到任何處分。事後,同事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如果該教師是正式教師,情況可能不同,至少結果會比現在公平」。這顯示了代理教師在學校遭受的不公平待遇。

此外,代理教師更要承擔更沉重的工作負擔。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第17條規定:「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不得擔任學校導師或各處(室)行政職務。」但後面的但書:「但情況特殊,經各該主管機關核准者,代理教師得擔任之。」讓代理教師不得不承擔正式教師推三阻四、不願意承擔的行政工作。這些行政工作對於教師而言,無疑是在已經極為繁忙的教學工作之上,又增添了一塊大石。校方普遍為了滿足教師的要求,便將行政職務交給代理教師擔任。代理教師害怕自己因為拒絕而被列入黑名單、在教育界留下汙名,以及希望獲得校方認可、能夠保住下一年在學校的工作,又往往選擇接下行政工作。

甚至在暑假,他們依然要協助學校的行政工作以及備課,而校方為了節省成本,卻以「代理教師在暑假沒有實質工作」為由不給予代理教師薪資。同樣的,許多正式導師不願擔任的班導師、不願意接手的有特殊生的班級、「後母班」(學年中導師換人的班級),也都要由代理教師接下。

另一個代理教師不得不接下的工作是社團或校外競賽的指導老師,這些往往也是需要教師額外花費時間處理的工作,多數老師不願意承擔。這時校方就用「提升教學專業」為藉口,將這些工作再一次丟給代理教師,拋下一句「年輕人體力好啦!資訊能力也強」,便讓他們帶領學生參賽、舉辦社團活動。代理教師為了爭取「口碑」,讓自己容易被各校聘用,除了不情願地接下諸如行政職務、指導老師的工作外,也往往要花更多時間準備課程,提供較為優質的課程給學生,以獲得學生及校方認同,無不使他們壓力遽增。

更重要的是,代理教師的任期僅有一年,他們往往要在學年結束時面對生涯發展的困難。若是下一年未能被學校錄取,他們又會陷入失業的困頓,只能另尋工作。平時的教師工作就已經使他們心疲力竭,此時又面臨下一次的教師甄試,他們又不得不準備考試,希望從此擺脫不穩定的工作。但因為教甄稀少的名額,為了通過極高的門檻,這些流浪教師又必須從繁忙的工作中擠出時間備考,就如同過去帝王時代的科舉一般,無數的范進們仍身處每年一次的教師甄試的輪迴當中。

至此,我們看到了代理教師所受的不可承受之重,不僅受到四方輕視、貶低,更要接下別人不要的工作,實際上就是這所謂「百年樹人」的背後,飽受壓榨的奴工。但是他們的「辛勤工作」,卻絲毫得不到應有的待遇。

【偏鄉教改大調查】八成教師反映「行政對教學造成負擔」大量的行政工作,成為代理教師的不可承受之重(圖:蔡宗儒)

 

低人一等的待遇

這些辛苦的代理教師,他們高強度的工作,有讓他們得到應得的酬勞嗎?答案看來是否定的。

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在勞動節的新聞稿中寫道:

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的工資可以被打折;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的提敘年資可以不被採計;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休假日工作工資也沒有加倍發給;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沒有職業災害補償;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請假日數遭到差別待遇;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沒有特別休假;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工作年資時常被中斷;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工時常常沒有保障;就是因為不適用勞基法,代理教師從沒有領過加班費

這段話道出了代理教師受到的法律歧視。

代理教師雖然有投保勞保的保障,但他們是不適用勞基法的政府「約聘僱人員」,也無法適用正式教師的《教師法》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因此,許多正式教師所能享有的退休、撫卹、保險等待遇,代理教師都沒有。另一方面,儘管他們不屬於公務員(除非兼任行政事務),卻要遵守公務員不得在外兼職、兼課的規定。在這種弔詭的雇傭關係之下,代理教師不只處處受限,他們的權益也受到更多打壓。

在工資方面,儘管代理教師的本薪和正式教師相同,但在部分待遇就有極大差別。由於不屬於公務員身分,代理教師不適用正式教師適用的《公務人員考績法》,雖然一樣要參加考績,但僅僅是作為下一學年是否要繼續聘用的依據而已,而無法像正式教師一樣獲得一至兩月的績效獎金,也不能隨著在學校工作的時間獲得提敘年資(即隨工作年份增加而提升薪水)。在過去,部分成功轉正為正式教師的前代理教師,也無法將他們擔任代理教師期間的年資算入,仍然要視各縣市的規定如何。也就是說,他們成為正式教師後,他們過去的工作成果無法化為應有的酬勞,當他們成功「上岸」之後,一切仍得重新開始。今年8月的憲法判決,正是試圖解決這一對代理教師的一大長期歧視。

另外一個在工資上對代理教師的歧視正是「學術加給」,即對於從事教育或學術研究的教師提供的加給。對於代理教師卻又產生限制。對於教學科目或教育階段與教師證不同(即無對應教師證書)的代理教師,只給8折後的補助。這對於長期在教育現場授課的教師們,又是一種赤裸裸的剝削。他們在課堂上累積的豐富經驗,其功力甚至可能不輸正式教師,就因為缺了一張證書,被冠上「代理」二字,就要經受屈辱。

就如前述,代理教師的聘期往往僅有10個月,也就是第一學期開學至第二學期結業,意味著暑假期間不屬於代理教師的聘期,學校自然也不必給予工資。但正是在長達兩個月的暑假,代理教師也並非閒閒沒事。他們也依然要準備教學方案、備課、學習新的教法等。以及最重要的-準備下一學年的代理教師甄試。但這些工作,卻是要在沒有收入之下完成的,他們不得不在這兩個月生活陷入困境。

依照勞基法的規定,勞工在假日工作,雇主要給予原本工資外,再給予1/3-2/3的工資,然而代理教師(也包括正式教師)是沒有這項保障的。除了台北、桃園、台中及宜蘭可以選擇領取加班費或補休外,其他縣市的教師只能選擇補休。但以教師高壓的工作環境,他們就算在家,也勢必要繼續處理工作,唯一的差別只是不用在學校教書而已。試問,這是不是政府用所謂的「補假」,無償地剝削教師呢?代理教師看似也和一般教師享有這份「福利」,背後仍然有歧視暗藏其中。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正式教師如果轉至其他學校任教,他留下尚未休假的補休,可以留到該校請假。然而,代理教師卻沒有這一保障。

休假方面,勞基法給予了勞工特別休假,儘管上限會因為其在公司的工作時間而遞增。但因為代理教師非勞工的身分,他們無法享有這項待遇。就算與一般教師採取相似的規定,代理教師仍明顯地受到不公的待遇。諸如基本的病假、喪假、公假等請假,代理教師能獲得的最多天數更少、申請也更嚴格。

即使年長退休,代理教師也低人一等,尤其是轉正的代理教師。依照教育部規定,學校應為代理教師投保勞健保、職災保險等,也要為代理教師提撥退休金。然而,代理教師的退休金雖然在理論上能夠依照勞工標準(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退休,但若是成功轉正的代理教師,他們便會遇到一個問題:若是擔任代理教師未滿15年便轉正,他們便只能在60歲時拿到一次性的退休金。更嚴重的是,若是考取正式教師的時間太晚,就算到65歲才退休,他們也拿不到月領退休金,而只能拿到一次性退休金。

至此我們揭示了,代理教師無論從工作到退休,都要接受無數明顯或暗藏的歧視。他們和一般老師一樣,甚至是加倍的努力,只為給學生良好的教育及自己更好的生活。回過頭來,他們始終是學校這個象牙塔裡的「次等公民」。

 

連爭權益都受阻

儘管在過去,我們曾經看到流浪教師抗爭的事蹟,但政府仍拒絕接受教師的訴求。在這背後,仍顯示著最關鍵的問題:缺乏抗爭的力量。在台灣,由於中小企業為主的經濟結構、威權統治的歷史及法律的嚴格限制,台灣的工會運動始終微弱,難以建立抗爭的傳統。這種現象在教師(也包含代理教師)當中尤其,且更受限制。

在過去,教師無法組建任何組織,直到1995年修正《教師法》後,教師才得以組成只涉及教學和學校運作,卻無法實質上為教師爭取權益的「教師會」,且只有正式教師才能成為正式會員,代理教師只能成為沒有會員權利的「贊助會員」。教師工會,則是要到2011年之後才能成立。儘管教師可以成立工會,能夠享有「勞動三權」(團結權、協商權、爭議權),但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4條規定,教師工會仍不得組織罷工(也包含代理教師)。

這項規定,聲稱是為了保障學生的「受教權」,卻讓教師遇上校方的壓迫時,失去了最能震懾校方的手段,在只能利用調解、仲裁等所謂「溫和」的途徑之下,教師工會難與校方有任何「對等」的談判。若是調解不成,教師工會更有可能面臨分崩離析的處境,失去戰鬥力。

直到2023年,終於有部分代理教師成立了「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代理教師終於有屬於自己的工會。這對於代理教師的勞動權益而言,著實是一大進步。但在各種法律當中,無論是正式教師,或者是代理教師,在爭取權益上仍舊處處受限,甚至不如一般勞工。若是連勞動權益都無法保障時,又談何提供良好的教育?

高教工會今日再赴教育部抗議兼任教師議題。(攝影:張宗坤)2017年兼任教師於教育部外的抗議(圖:苦勞網資料照)

 

該怎麼辦?

至此,我們已經能夠清楚了解代理教師在各方面所受的歧視,做得比人多,得到的卻比人少。在新自由主義的陰霾下,「收支平衡」、「財政紀律」、「減少開支」、「自給自足」等「觀念」的影響下,造就了政府以財政為藉口,大量使用「便宜好用」的代理教師,利用他們的勞動力為學校「做牛做馬」,代理教師在現今資本主義體制與扭曲的教育政策之下,便成了學校裡的廉價勞工,他們不僅「心甘情願」地為學校包辦近乎一切的事務,也不需要像正式教師一樣給予大量福利,真可謂是「穩賺不賠」的「生意」。

經費不足、預算不足,是統治階級為壓榨代理教師而開脫的藉口。在冠冕堂皇的語境下,實際上反映的是公共資源的稀缺。我們應透過抽取富人稅、降低不必要的國防預算開支,來增加對教育資源的挹注。只有這樣,才能打破教育資源不夠的「死結」,讓師生雙方的受教權、工作權都能得到保障。

我們認為,學校不應該用代理教師擺脫應負的責任。對此,我們認為應該增加正式教師的招募名額,讓流浪教師不再「流浪」,還給他們工作的權益,也讓代理教師不再成為政府與校方一個便宜剝削的選項。在這樣的訴求之下,統治階級勢必用少子化作為迴避教師增額的藉口,因此,招募代理教師的訴求也需要連結到反高房價、低薪血汗過勞的政治訴求上,因為這才能改善群眾普遍不願意生兒育女的客觀問題。

同時,我們認為,眼下要為代理教師爭取權益,提升他們的勞動待遇是首要。目前代理教師的勞動條件正處於「四不像」狀態,既不能完整地得到勞工待遇,也無法像教師一樣獲得公務員的待遇。代理教師應同樣以勞基法的方式保障其勞動待遇,與所有勞工享有一樣的條件。

此外,學校將行政工作交由教師處理,本就是加重教師的工作,更大程度地剝削教師,因為承擔行政工作,也可能使教師處理教學工作時間更為限縮,屆時又要如何提供好的教育內容?對於學生,他們被迫接受更差的教育,對於整體教育而言,這必是一大傷害。因此,我們要求學校應招聘專門人員處理行政工作,讓教師回歸到他們的教學專業上。

教師長期以來在爭取權益上受到的枷鎖更為嚴重。他們和所有勞工一樣,皆是在資本主義社會下遭受剝削的的勞動者之一。僅僅法律幾個條文,聲稱保護學生受教權,教師便失去為自身權益抗爭的權利。因此,給予教師罷工權,是尤為重要的目標。唯有讓教師能和勞工一樣向雇主抗爭,才真正可能提升教師的勞動權益。

作為學生,我們同樣處在資本主義的壓迫中,不得不接受為產業提供人才而誕生的升學主義、為了統治階級建立所謂符合統治階級利益的價值觀,以及為了資本市場擴大獲利而生的教育私有化。未來更必須接受各種高物價、低薪高工時和激烈競爭的生活。

我們和這個世界的大多數人一樣,同是資本主義社會下的被壓迫者。有鑑於此,我們更要支持教師爭取權益的運動,並致力打造屬於基層教師、專家學者和學生的民主參與制度,讓教師與所有受壓迫者——如學生、勞工——一起反抗這個吃人肉、吸人血的資本主義,建立一個人人平等,屬於所有群眾的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