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非真平權 建設群眾鬥爭 抵抗反同勢力攻擊
「司法院釋字748號解釋施行法」,其名稱不僅迎合反同勢力之主張,排除「婚姻」字眼。更具有歧視與不平等性質的是排除了同志婚姻的「共同收養」無血緣關係子女的權利,限制同志成家的權利。
拒絕專法!民法同婚不容退讓!
正如國際社會主義前進一直強調,資產階級公投制並不是一個民主的制度,代表青年和工人階級的進步聲音往往在資源上處於劣勢。唯有依靠動員群眾鬥爭,直接向恐同政客和宗教勢力作出政治攻擊,才有可能取得勝利。公投失敗不代表平權運動告終。如果能夠重建一場戰鬥性的同志和性小眾運動,反擊反同勢力的進一步攻擊,並且有一個正確的策略和願景,這場運動將可以推翻反同勢力現在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