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消防法》修正案三讀通過,「消防員生命三權」正式入法,包括資訊權,調查權,退避權。這是在5年之中,15名消防員殉職與消權會的努力抗爭下所換得的成果。雖然這成果,仍在法律條文上遭到立委與官僚的打折扣。消權會批評,在退避權方面對於危險救災行動未定義,也未清楚明訂「無人受困得不需入室搶救」。在調查權方面,也未有明確的啟動調查標準。立委們也全數刪除了由消權會所提出的相關「立法說明」,使得接下來相關子法在長期消極不作為的消防署主導下,將可能變得更差。使消權會與基層消防員未來仍須在此案上繼續施壓、監督消防署。

台灣消防員長期以來處在嚴重的過勞血汗之中,勤二休一(做48小時 休24小時)的輪班模式讓消防員每月平均工時高達480小時、嚴重過勞。服務人口比平均高達 1名消防員要服務將近1494名市民,遠高於港、日、新等地。若要達到每名消防員皆能勤一休一,那當前政府還需補足約1萬2000名消防員。而今年初,行政院長蘇貞昌僅表示承諾5年補足3000名員額。

至今、消防員也仍未擁有合法組織工會的民主權利,使其能夠更好的捍衛公共安全與職安。全台消防員的消防衣仍沒有達到每人兩套的標準,同時消防設備嚴重老舊不足。許多消防員甚至仍是需要執行非消防救災相關業務,例如捕蜂抓蛇,只因為農政單位未有足夠的預算編列。消防員淪為政府與台灣財團們不願大幅增加公共開支下的犧牲品。

在台灣發生最嚴重奪取消防員生命的大火中,絕大多數都是非法違建的鐵皮屋及工廠起火導致,包括新屋大火、大雅工廠大火等,4年來就有高達13名消防員因此犧牲。而台灣至今仍有高達66萬戶的違建,13.5萬家農地工廠。民進黨政府卻在6月27日通過《工輔法》,繼續放任非法違建並且嚴重缺乏消防安全設施的農地工廠繼續存留20年、就地合法。放任台灣慣老闆為了節省開支而導致危險火災(因鐵皮工廠火災易發生坍塌、閃燃,設置於農地缺乏消防水源),致使消防員命喪火場。

消防員的職安,是公共防災安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ISF支持消權會與基層消防員爭取職安、反過勞、要求改善勞動權益與爭取職場民主權利的抗爭。我們呼籲所有讀者,一同支持消防員對抗政府官僚體制的抗爭!

同時我們認為,消防職安的抗爭需要連結到課徵富人重稅的訴求,甚至將資本權貴所把持的財富轉為民主公有化的公共開支基金,才能有充分財源大幅增加各項公共防災開支(包含拆除危險違建、廣建安全且優質的公宅;或者採用更為先進的消防設備等)改善消防員職安並完整補足人力,真正保障消防員的「生命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