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屏東的高爾夫球代工廠「明揚國際」廠房9月22日晚間發生大火引起爆炸,釀成嚴重死傷,包括4名消防員與6名員工死亡、還有一人左前臂斷肢、二人插管急救[1] 這起事件再度點燃了台灣社會對於消防員職業安全的關注,也激起了消防員新一輪對於權益的鬥爭。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提出「顧職安、要公安、組工會」三項訴求,要求政府正面回應多年來消防員面臨的困難。作爲台灣的社會主義者,道義與政治原則要求我們正視並聲援消防員的鬥爭,並積極把鬥爭推廣到工人階級的鬥爭當中。爲了我們每一個人的安全與生命奮鬥。

 

消防員的鬥爭,為了每一個人的平安

多年來,台灣的消防員一直面臨慢性人手不足。衍生出來的問題是對於消防員的過度壓榨,「在人手不足下,為了維持正常出勤,就只好用各種方法逃避新法的規範,休息時間零碎化就是最明顯的問題」[2],即使在2023年消防員勤休新制實施以後[3],地方上仍然「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包括「請假時數計算一國多制、休息時間拆分零碎、假休息真備勤、加班換嘉獎,以及連續休假權利遭限制」等問題頻傳[4] [5]。根據數據統計顯示,最近幾年消防員的招募常常處於「盡量壓低錄取標準才能勉強招滿」的狀態。而現況則是雪上加霜,需用955人,但是至今通過一試的只有386人。

以近年來說,消防員的招募狀況並不十分理想(圖:公職網

 

裝備方面,各地的消防隊伍裝備長期有部分依賴民間的善心捐贈。媒體報導往往用「暖心」的標題來報導,但是事實上,沒有足夠的統一預算,地方的經濟差距自然會反應在消防隊員的裝備上。屏東明揚大火中,衝在前線的消防員只穿了最基本的防火衣,這點就受到不少檢視。

而另一方面,對於消防隊員人力的浪費在一些縣市還是存在。「捕蜂捉蛇」這些被賴清德稱作「做功德」的業務對消防人員來說是進一步的消耗(目前新北市等縣市有開始在進行調整,劃歸給農政局)[6]

面對大火造成消防員殉職與消防員協會抗議,民進黨政府表示會修訂《公務人員協會法》、《消防法》,保障消防人員安全,在某種意義上還是應驗了消防員協會說的「殉職換改革」。

消防員協會批評行政院一貫不與基層溝通,自顧自的提出「解決方案」。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並提出「顧職安、要公安、組工會」的訴求(詳細請看消防員殉職與消防員協會新聞稿),簡略來說:

  1. 顧職安:批評《公務人員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沒有比照《職業安全衛生法》。對於職業安全違反沒有罰則。
  2. 要公安:要求對於工廠管理人、建築物地主等提高公共安全的責任與相應懲罰。
  3. 組工會批評行政院草案「未完整保障勞動三權…不應以400人作為籌組門檻(工會法為30人)、協商權不明確、協會代表仍限制由機關首長圈選、對於禁止針對性打壓部分及爭議權部分則完全無方案」

明揚大火》明揚、明安股價落難恐陷轉單潮- 日報- 工商時報明揚大火的悲劇,讓消防員的抗爭再次受到關注(圖:工商時報)

 

對於消防員協會提出的訴求,我們當然表示支持。消防員的鬥爭,正如其他公共服務勞工的鬥爭,從來都不僅僅是勞工權利的鬥爭,同時也是社會全體的福祉的鬥爭。消防員長期受到的壓榨、忽視與人手不足形成了惡性循環,不僅加大的消防員的消耗與殉職的危險,同時也使消防致力保護的群眾陷入更大的危險。所以說,為了消防員的權益鬥爭,也就是為了全社會的安全鬥爭,為了下一次意外中可以多救活一個人而鬥爭。

其中我們認為特別重要的是工會組織權。因為我們相信通過組織工會,基層消防員才有能力去抵抗地方上對於他們的過度剝削。爭取更好的權益,打破人手不足—壓榨—人手不足的惡性循環。

消防員協會已提出在10/9在凱道進行「國殤日」活動的計畫。根據協會揭露,表示「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收到指示,已下令要拆除本會10/9-10/10國殤日行動夜宿帳篷,讓參與消防員與民眾露宿,打壓抗爭活動,以及不排除強制驅離,以確保國慶大典順利進行。」[7]

儘管協會最終取消了夜宿型動,但在10/9下午消防員前往凱道時,卻遭警方阻擋、驅逐,甚至爆發肢體衝突,直到晚會開始還有大量的警員在晚會場地旁警戒,並三度舉牌要求解散。這兩個對消防員權益的打壓事實已說明:無論是台北市政府還是行政院,面對消防員權益的保障仍然只是在開虛偽的空頭支票,而不是認真要從體系上來檢討問題所在。

我們認為,這個鬥爭不應該像以往一樣,隨著大火而起,之後也迅速隨著大火滅去。因為這樣什麼都不會改變,等待消防員的只有下一次的殉職。

 

災難的社會原因 安全不只是消防員的事

明揚大火並不是台灣消防員重大傷亡的孤例,只算過去10年,就有多起事件與悲劇發生。如果審視明揚大火與類似事件,會發現有很多不能簡單用「意外」來一語概括的問題。

2013 新北工廠大火 3人殉職

2014 高雄氣爆 7人殉職

2015 桃園新屋大火 6人殉職

2021 彰化喬友旅館大火 1人殉職

2023 屏東明揚大火 3人殉職

(資料來自臺視新聞

明揚大火事件的事後調查追究爆炸原因,發現明揚國際資方多年來在申請為「丁類一般工廠」而不是「儲存危險物品工廠」的廠房中違規堆放了超過管制量30倍的危險品過氧化物,該物質在高溫下分解非常容易導致爆炸[8] 在大火發生的第一時間,明揚國際的負責人亦沒有向消防隊明確表明大量過氧化物的存在,導致消防員在沒有充分準備的情況下進入火場[9] 資方的這種行徑不用說當然是為了「節省」消防安全與行政管理的支出,寧願犧牲其員工以及消防員的生命。而明揚的工廠能夠長期違規,也很容易想像背後屏東縣政府的腐敗與姑息。

其他例子如桃園新屋大火在事後調查中更是發現,該保齡球館是長達20年的違建,明明是30天內必須拆除的等級,卻被公務員塗改成「非供公眾使用」甚至是「無立即拆除必要」。徹查下發現,業者劉氏兄弟是義消,又是在地家族,讓人懷疑背後是否有地方勢力撐腰[10]事後雖然起訴了兩個區公所的基層公務員,但是這種程度的事情豈是基層公務員就能決定的?這難道沒有來自於「上面」或地方民代的壓力?

在這些事件當中,我們常常看到的是資方或是地主為了私利,罔顧員工與市民的安全,而地方政府出於懶政或是腐敗沒有起到監督的作用,最後這個債還是得由消防員與勞工用生命去償還。由此我們看出,意外與災難的形成都不是意外,其原因與影響都遠遠大於消防員自身,安全不能只是消防員的事情。

 

將消防員的鬥爭推廣成社會性的鬥爭

消防員的鬥爭也不僅僅是消防員的鬥爭。在希望組工會這個議題上,消防員與台灣許多的勞工(包括本勞、外勞)有著相同之處。儘管在台灣,消防員因為屬於公家機關管轄而不適用勞基法,因此無法組工會,但仍然是廣大勞動群體的一份子。

教師、醫護人員等工作人員與消防人員有著很類似的社會經濟處境。他們都是站在社會第一線的服務工人,對於社會的福祉有著重大的意義。雖然教師、護理師沒有組工會的限制,但新自由主義政策往往同時壓榨著他們的生存空間。

最後,工安意外暴露了資本家對於勞工權益與社會福祉的漠視以及地方權貴的腐敗。我們相信一個勞工的政黨將會有能力為了社會大眾與資方與權貴進行鬥爭。我們呼籲台灣的勞工,包括消防員們參與組建左翼政黨的歷史任務,與我們一起討論組建工人政黨的計畫!我們相信,由基層民主掌握的社會將會更加平安、更加幸福。

在結論上,我們提出以下訴求:

  • 譴責台北市政府和行政院對消防員協會抗議活動的打壓。
  • 支持消防員「組工會」訴求,取消人數門檻。消防員工會應有權進行集體協商、甚至進行罷工行動,爭取更好的權益。
  • 消防員的工會應該有民主的架構,由真正了解基層的人員擔任工會職員。
  • 支持修正《消防法》,對於違反勞工安全、公共安全的雇主資方進行具體且有感的罰則。
  • 呼應消防員「要公安」訴求,爭取分配更多預算,加大對於違反公共安全、職場安全的稽查人手,加強基礎設施與都市建築的更新,將公安意外杜絕在發生之前。
  • 為了填補上述財政缺口和不足,應課徵適用於資本與富人的累進稅率。
  • 社會的消防機關應該由勞工市民與消防員民主運營。消防相關的官員應該從消防員中民主選出,並得以隨時撤換,防止官員「外行領導內行」的現狀。

 


[1] 屏東大火10死「明揚要負最大責任」 消防專家提5疑點揭悲劇源頭 三立新聞網

[2] (社論)中央帶頭梳理法條授權 消防員才有保障 醒報編輯部

[3] 讓火神不再流淚!消防員明年將全面實施勤一休一,消防署曝實行細則 中央社

[4] 【工時新制亂象叢生,中央漠視基層受害】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協會內政部記者會採訪通知 搶救消防員

[5] 【地方工時違法、中央態度消極,呼籲基層團結爭取工時改革】本會出席消防署112年勤休新制交流會議會後聲明 搶救消防員

[6] 捕蜂抓蛇該找消防單位,還是農政單位? 法操FOLLAW

[7] 【改革溝通尚未開始,國家打壓先至,基層相殘國家得利】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聲明 搶救消防員

[8] 明揚違規囤3千公斤「二叔丁基過氧環己烷」屏縣府不能查原因曝光 上報,潘忻妤

[9] 超標30倍 明揚違放3噸過氧化物 自由時報,蔡宗憲、陳嘉怡

[10] 緩拆違建害死6消 2公務員是共犯 自由時報,鄭淑婷、邱奕統、周敏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