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11日,立法院以國民黨版本通過三讀,將「全民普發新台幣1萬元」納入《因應國際情勢強化經濟社會及國土安全韌性特別條例》草案條例(以下簡稱《強化安全韌性特別條例》),並刪除原訂1000億元補助台電內容,動用高達新台幣2350億元的預算,要求在10月31日前將每人1萬元發放到位。

此舉被外界普遍批為國民黨「買票炒作」的嘗試,但另一方面,具民視在社群平台ThreadsYahoo新聞分別所做的民調顯示,有高達約69%至72%民眾贊成普發現金政策。換言之,這項政策確實回應了台灣基層百姓對於紓困救急的真實需求,並獲得大眾支持。

 

台灣社會現況與普發現金需求

近年來台灣社會貧困問題日益嚴重,基層大眾的收入壓力已凸顯普發現金政策必要性。據社救盟2023年8月的統計,全台有76%台灣人擔憂自己的收入難以負擔越來越高的物價成本,並有四成以上受訪者表示強烈擔憂。擔憂的主要原因包括物價與收入齊漲、缺乏儲備金、收入減少等。

悲慘統計數據更是不容忽視,衛福部公佈的2023年國人死因統計顯示,台灣自殺人數高達3898人,創下十四年來的新高。在整體人口逐年老化的背景下,中壯年群體(45–64歲)首度成為自殺主力,共有1345人自殺,占比約三成五。反映出「上有老、下有小」的三明治世代承受了沉重壓力,並更加難以應對經濟困境。類似的悲劇案例在近年頻傳,如某新北市母親在去年五月因積欠鉅額債務,用枕頭悶死2歲女兒後自殺;上述事件發生不久後,又有一名父親先殺害妻子及9個月大的嬰兒,再抱幼子跳樓輕生。這些駭人聽聞的事件背後,往往隱藏著貧困、失業、生活負擔等多重壓力,也無情地暴露出台灣資本主義社會對底層人民的殘酷與疏離。

除去對這些困苦群體的道德關注外,台灣百姓普遍的消費力也已確實產生了越發加劇的萎縮,並對經濟發展帶來負面影響。2025年5月,經濟部統計處公布全台零售業營業額為3,949億元,年減1.6%,連續第二個月轉負成長;汽機車、建材等耐久財銷售更分別衰退16.8%與7.6%,顯見消費信心受抑且動能不足。 

台灣長年來薪資成長停滯、勞工收入佔GDP比例持續下滑(詳情可見我們的文章:〈大缺工時代來臨,工人階級何去何從?〉),並且吉尼係數自2014年至2023年的這十年來從0.336上升至0.339,反映我國的貧富差距問題不但長久以來從未改善,反而更加惡化,社會正義是實實在在地不斷負成長。如此現況也大幅降低國人生育意願,使我國的總生育率僅有0.89,位居全球最低,並為台灣將來消費力進一步的萎縮困境埋下了惡性循環之苦種。

總言之,台灣當前確實需要一份對基層消費力進行刺激、實行財富再分配的有效措施,以免我們步入中國通縮災難的後塵。普發一萬雖然之於現況仍屬體量不足,但依舊是不無小補,遠勝過毫無作為。

(圖片來源:天下雜誌/林彥廷攝影)

 

虛偽的藍白營及道貌岸然的綠營

然而,就如同上述,藍白營之所以拱出普發現金政策絕非出於其良心發現,而是將此作為在大罷免戰事中的有力籌碼之一,藉由自身於國會中之多數優勢來推行收買民心的手段。繼藍白營先前於今年5月成功推行增加「4+1」國定假日條例,有效抓住近六成台灣百姓民心與親資民進黨政府的軟肋後,普發一萬便是讓國民黨進一步以有利於基層群眾切身福利的進步政策亡羊補牢、挽回民心,使其於當前大罷免局面中扭轉乾坤的另一根救命稻草。

但事實是,在馬政府執政時期,國民黨便推動過砍七天假、提高健保補充保費門檻、凍漲薪資等親資惡法打壓勞權,爾後又在如今掌握國會期間,將心思專注於打擊民進黨的執政優勢與削弱行政權,並以財劃法替其背後地方勢力創造更大的分贓財源。就如我們過去所強調的論述一般,若非有大罷免的壓力所驅使,虛偽又親資的藍營絕無推動這些進步性法案的可能性。

與此對應、可想而知的結果是,除了增加對《強化安全韌性特別條例》1350億的預算編列外,國民黨將原先當中原用於貼補台電的1000億預算取消,以作為對普發現金的重要資金來源之一。如此便可見藍白營的另一面虛偽之處,其口口聲聲要給與百姓的福利仍是以原先用於國營事業之經費作為主要支出來源。這麼做無異於挖東牆補西牆,在嘗試利用基層民心服務選戰目的之同時,又剝奪百姓另一部分的公共服務資源。

但是,這也並不代表我們應當如同綠營、右翼台派或是其他未脫離金本位財政紀律邏輯的迂腐人士一樣,不加思索地堅決反對普發一萬一案得以推動。相反地,這些反普發現金群體所抱持之反人民立場則是將台灣資產階級政府的親資醜態更加暴露於大眾面前。

行政院長卓榮泰曾對普發一萬一案冠冕堂皇地說道:「去年11月7日曾邀請各黨到行政院協商,當時講明未來預算要依照憲法70條預算法91條,任何法律外預算案增加政府支出時,都必須徵詢行政院的意見,找出財源。

並對增發預算一事憤慨地表示:「我要跟委員們共同討論,甚麼叫合法合憲的審查預算。

自從綠營因喪失了對國會的有效影響力後,控告藍白營「毀憲亂政」便成為他們在法理上唯一的行動依據,從國會擴權案、增訂國定假日,再到如今的普發一萬皆是如此。仰賴憲法之名,努力將財政紀律作為阻擋藍營利用福利收買人心的緊箍咒。

現任總統賴清德則是在近日的「團結國家十講」活動中表示:「如果每個人都拿一萬元,普發後總共要 2,300 億⋯⋯政府要穩定物價、補助台電,在野黨卻偏要拿錢發給大家,沒有必要。」就連本應和國民黨緊密合作的黃國昌一方也發出抱怨,表示白營提出的6000元方案更務實,並會支持自家版本且「立場不會改變」

以上言論貌似都抱持著某種共識,認為台灣如今正處於一個財政空間相當有限的困苦時局,既愁著財源不足,又因背負成沉重債務負擔而喘不過氣,所以對百姓的消費力刺激需求只能讓位於其他「更具優先性」的支出項目,沒辦法「既要又要」。

但事實是,我國如今的財政空間可比這些政客所述要來得寬裕數倍。首先,台灣《公共債務法》規定,中央政府公債餘額佔GDP比率上限不得超過40.6 %,然而,據主計總處的統計,以「預算編列」的方式來看,2024年中央政府在年度預算中所預估的公債餘額占前三年平均名目GDP的比率約為30.2%(若看「實際償本後」的帳面數,則約為25.8 %),這代表台灣仍有約10%以上的放債空間可供使用。若我們以2024年台灣名目GDP規模 25.55兆新台幣為基準,額外舉債1,000億元作為普發一萬或補貼台電的財政根基,那麼對應的債務占GDP比變動也僅約為0.39%,距離觸碰債務上限仍舊天差地遠。

另一方面,與鄰近亞洲國家的債務比例相比,如中國(84.4%)、日本(234.9%)、南韓(54.5%)、新加玻(174.9%)等亞洲四小龍國家,台灣的債務占比也是相當之低。我國絕對有更多的財務空間為人民謀福利,達到「既要又要」,不該自我設限於過度緊繃的財政紀律與政客「債留子孫」的危言聳聽當中。藍白營與綠營所持的財政觀本質上是一體兩面,只具有擠壓台灣人民福利的作用。

而且,民進黨政府一方以台電虧本為由,嘗試將普發現金政策擋下的論點,則直接表明了如今作為國營事業的台電公司是被政府定性為須自負盈虧的商業項目。然而,台電的資金來源本就不該以將電力服務視為商品,藉此謀取營業收入而取得。政府預算本就有分為「經常支出」與「資本支出」兩項,其中維持國家或社會服務運作的經常支出,如教育、社福、電力補貼等,應優先編列,不應將其視為可「削減」或「自負盈虧」的商業項目,否則便會折損一國人民的基本民生與經濟需求,對社會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台電自2007年起在《電業法》框架下分立事業部、納入公司治理與成本會計,實質上引入資本化經營模式,其後不僅未達到提升效率的承諾,反而激化了以利潤最大化為導向的弊端,導致內部官僚腐敗以及重大採購利益輸送,並全面壓縮本應屬公共財的電力服務品質和公平性。

例如台電公司化後大規模仰賴外包工程顧問(AE)運行,但因AE不屬公務員,無法納入嚴格的公務人員法約束,成為承包商利潤操控的漏洞。多起施工與採購爭議發生時,台電只能以「撤換人員」處理,而非從根本上切斷不當承包商,造成責任外包、監督失靈,加劇了管控成本與運作風險;或是在2024年間,核二廠廠長曾文煌利用其職權,在「減容中心焚化爐系統更新」及「SCADA主機」兩項採購標案中,收受承包商山瑞科技逾百萬元現金賄賂,使該廠商以未公開的特殊條件取得標案並放水驗收。等等案例罄竹難書,證明公營事業本就該承擔無盈餘、無暴利的公共任務,不該為了徇私利基而犧牲全國人民的基本需求。

如果有人依然站在私人企業角度思考,而無法理解為何一項政府事業或開支項目不需要透過「自負盈虧」的自我要求也能正常運作或繼續花費開支,那麼只要看看我國的軍事項目便可。2024年度國防部及相關軍事支出預算合計約新台幣6068億元,佔GDP約 2.5 %。由於這完全是支出,並無對應的營收來源,因此也就相當於政府必須承擔新台幣6068億元的「虧損」或財政負擔,但行政院也依然能在去年的預算編列計畫選擇將2025年國防預算再提高至6470億元。國債與稅收的核心作用之一本就是用於支撐經常支出項目的開銷。(後文會再來談到為何完全虧本的軍事開支相較於國營事業或福利政策而言,並沒有被列為優先刪減預算的項目。)

2022年12月,英系立委陳明文、羅致政與王美惠等人,向中央呼籲普發1萬元現金,全民共享經濟紅利,將資源直接投注於民,讓人民有感。(圖片來源:翻攝自王美惠臉書)

 

真正的財政問題

部分其他進步團體或許也會對國民黨的買票行徑產生出於良心之憤慨而反對普發一萬,或是擔憂以國債作為福利開支基礎便代表著要透支人民未來的消費力。但是,這種觀點既在一方面暴露了對上述我國財政紀律條件的根本無知,另一方面又僵死地只從金本位角度貶視國債在21世紀之於一國財政的意義。

上述內容已經提到,如今台灣消費力的衰弱情形已經導致少子化或甚至是貧苦家戶在物理上的自我毀滅,即台灣的長期經濟與勞動力發展條件正在接連惡化,只有當前消費力的有效提振才能夠為此悲哀圖景帶來扭轉契機。若透過債務貨幣化,讓央行直接以增發貨幣來購買國債,建立一個針對性投放於民生保障所需的財政來源,強化社會安全網與提供基層百姓有效的消費力刺激,便能為提振一般家戶生活條件及產業活絡帶來發展潛能,使社會的長期經濟增長成為建設更多福利政策與公共建設之預算編列基礎。

由於這當中包含著貨幣增發,勢必也代表著物價上升的可能性,然而只要這些新發行的貨幣皆能被政府運用於服務基層人民生活所需的建設、補助與政策發展,形成有效投資,強化全國百姓的勞動能力與待遇,那麼基層人民的消費力也會在物價上升時相應提升。到頭來只會有富裕族群的資產遭到侵蝕,因為他們大量積累的財富會隨著貨幣增發而被稀釋。這項展望背後的可行性關鍵是在於我國政府是否願意實行這種財政方針?如果當前的政府無意行之,那麼人民就得要求政府這麼做。

現行的普發一萬方案固然不足,且在其他方面有許多改善空間,但如果就由於將國債視為透支未來消費力的風險而選擇反對此政策,那麼少子化等長期負面經濟因子便無法得到解決或緩解,台灣將來便會欠下更龐大的財務債與人力債,因為我們在現階段選擇擔憂「債留子孫」而不投資未來,放任今天的問題在明天進一步惡化。任何希望使台灣基層人民脫離經濟困境與消費力壓抑現況的長遠、宏大理念期許都相當值得肯定,但不代表我們就得全盤否定編列國債投資於階段性社會改良政策的正當性。在這一個方面,我們也應該把握「既要又要」的道理。

再者,據台灣《預算法》,福利政策與基礎建設開支項是被列為「年度總預算」一項,並有「不超過當年度歲入加上可動用基金餘絀」的限制;一旦歲出上限逼近(即當年預計支出不得超過當年度稅課收入、非債務性收入加上可動用基金餘絀的法定界限),立法院與主計機關往往會優先刪除「一般性支出」,其中社會福利、公共建設屬性強的部會預算,最易被視為「非不可或缺」而縮減。

例如在去年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當中,社福相關業務費、社家署與衛福部等項目曾多次被提案刪減或凍結達30–70%預計開支(如衛福部約34億元業務費凍結30%、社家署凍結70%),因為其處於優先削減範疇。

但在軍事裝備與設施預算的一方面卻整體刪減僅約2–3%,立法院明顯對刪減軍費開支抱持更加保守的立場。這是由於軍費大多屬「年度基金」與「特別預算」項目,軍購案無需在立法院大會公開辯論,從而降低外界關注,審查程序相對缺乏公共監督且順利。而且國防部「軍事投資基金」隸屬特種基金,其預算不編入歲出總額,而是作為附屬單位預算,由主管單位先行動支,立法院最早要到次年6月才審議完畢,期間幾乎不受「當年度總額」限制,幾乎零刪減風險。

如此可見,台灣的各項目預算編列優先度本就相當不平等,政府可以輕易在提高軍費開支之時大力削減服務百姓的福利與基建經費。所以普發一萬與台電補助金本就並非互為阻力,真正的障礙是我國對軍費開支明顯偏愛的預算制度以及統治階級之意願。與其懊惱無法「既要又要」,我們應該先檢討並反對統治階級用於服務自身利益的遊戲規則。

另外,可能也有部分人產生擔憂,認為普發一萬並不具有排富效果,因此對基層群眾的生活水平而言恐怕將利大於弊。對此疑慮,除了上述所提及的消費力提振必要性已對這點進行了部分回應以外,我們也應該從更加廣闊但也現實的台灣資產積累情形與稅制角度來加以分析。

根據CEIC資料,2022年底台灣的總儲蓄率高達37.6%GDP,位居全球前列,被視為經濟「高速儲蓄、低消費」的典型案例;此一水準遠高於同屬東亞經濟體的韓國(約30 %)與日本(約23 %);據主計總處統計,2024年台灣超額儲蓄金額站上4兆元,超額儲蓄率15.68%。

台灣有大量的閒置金流未能被吸納至國內企業與基礎建設所需資金,而是做為許多富有家戶與企業的現金部位或置產基金。這些錢要麼是鎖在銀行裡的死水,不然就是日後促成炒股或拉抬房價的元凶,並加劇基層家戶的債務壓力。

同時,台灣對高資產與高收入者的課稅相對寬鬆,造成財政稅基流失,進一步惡化公共財源和財富再分配可能性的不足問題。

例如台灣並未設立獨立的證券資本利得稅制。自2016年1月起,台灣已廢止個人證券交易所得稅(資本利得稅)所有來自股票、ETF、債券等「公開市場」交易的資本利得,個人不需繳稅。而非自然人則也不另課資本利得稅,而是僅併入綜所稅或企業所得稅計算。且證交稅是以「賣出總額」按比例抽稅,無論獲利多少,一律徵相同稅額,不考慮真實利得,使得獲利高者只需支付微不足道的稅負;或是台灣政府於2009年為擴大有錢家庭資產積累空間而弱化原先最高50%遺產稅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遺產累進稅制,並在連年變革後成為現行採僅最高20%的累進門檻制,稅負大幅降低,對高額遺產缺乏「超額課稅」機制;而且台灣遺產稅制寬鬆,他益信託與孳息他益信託可大幅減少贈與稅與遺產稅的起算基礎,靠折現、分期、孳息分配技巧,便可壓稅基,諸如此類的避稅辦法導致台灣遺產稅是以小額遺產做為主力納稅人,據財政部2024年申報資料統計,在184,262件登記案中,僅約9.3%案件實際須課稅,其中淨額介於5,000萬至1億元之間者佔多數,並只有785件適用遺產淨額高於1億的20%最高稅率。

還有更多台灣富人稅寬鬆與不足的案例可談,此處就不再多做舉例。從以上條件便可見,台灣是一個相當鼓勵有錢人大行資產積累的國家,所以能見為何吉尼係數長年未有改善,反而變本加厲,並且各項投機標的價格也在接連攀升。

正如主計總處於去年發佈的統計所示,截至2021年,台灣前20%最富裕家庭掌握了全體家庭財富中約62.7%,其中相當大的一部分來自房地產淨值。平均每戶約5,133萬元台幣,遠遠高過後20%家庭的77萬元。而從資產內容對比,最富有家庭與其他等分家庭,差異最大的是股票、基金、存款等金融性資產,以及房地產淨額。最富有家庭的股票、基金淨額達近3000萬元,最窮家庭只有75萬元,差了近40倍之高。

台灣貧富不均的核心在於食利性資產之於富有人士的易積累性,寬鬆、親資的富人稅制與現有儲蓄率結構才是台灣難以施行財富重分配的主要矛盾之一,就算普發現金政策可以設立有效排富標準,短期內或能略微抑制貧富差距,卻難以在現況不變下,於中長期發揮足夠的再分配槓桿,排富程序便難以達成實質效用。

台灣總體的財富重分配仍必須從稅制以及所有制來下手,而普發一萬必然在此方面效果有限。但這也仍不代表我們就該忽視或反對此過渡性社會改良政策,而是應當拓展這個提振百姓消費力的機會,甚至努力促使普發現金能成為一項週期性的政策,如此一來便也能為在台灣推行無條件基本收入制建立起實際的行政實踐經驗。

2020年,台灣無條件基本收入遊行(圖片來源:大學報/詹湘淇攝影)

 

一個服務人民的福利政策替代方案

綜上所述,現在的普發現金方案雖在體量與制度面上根本不足,但是能緩解部分窮苦群體的燃眉之急,並可以成為拯救台灣百姓脫離痛苦現況的契機之一。我們有必要將其完善化,和連同其他服務人民的需求項目一併推行。

除去普發現金外,我們也該「既要又要」,要求政府增加公共建設經費與消除軍事開支在《預算法》中的特權,並同時將所有的被私有化、公司化的民生基礎建設項目(如電力供應、鐵路交通、能源配送供給等)完全回歸為公共服務部門職能。並且,透過注資(不論財源是舉債或課徵富人稅)於社會住宅、長照中心、托兒設施以及各項福利措施以解決青年與勞動者居住和扶養壓力,為我國建立實質有效的經濟發展動能,而非使預算淪落為軍火商同政客的徇私利基。

同時,便必須改革當前的富人稅制和放寬台灣的財政紀律,使被高度集中的私人資產得以轉化或稀釋為全社會成員的共同財富,讓造就台灣貧富差距懸殊的主因成為公共建設及福利政策的稅收核心。

更重要的是,若只空有普發現金,卻不解決台灣勞動者低薪血汗過勞的處境,那麼便是無比地虛偽。薪資是廣大群眾的收入核心,也是讓勞動能推進社會發展的根本動能,普發現金只是作為輔助基層百姓生活所需的一環。只有使工薪族群的勞動待遇獲得充分保障,在根本上提升他們的消費力,才是建立社會發展動能的現實基礎。

而藍綠白三黨都對普發現金方案提出了要麼決然反對,要麼虛偽閹割的立場,皆無法真正有利於台灣廣大的基層群眾與勞動者。這代表著一個爭取有效服務人民的政策,便要由人民本身來進行爭取,台灣大眾必須組成一個獨立於親資政客的基層群眾性政黨。如今藍綠白三黨為各自私利而在政爭中你死我活、互揭傷疤,使台灣各種對立的激烈性,以及政府本身的脆弱性、矛盾性和不足性都在不斷上升,這種現況將接連為基層群眾展示訴求目標與行動方向。獨立群眾性政黨的職責便是破除這般混亂狀態,並建立一個真正服務人民共同利益的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