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二月,竹聯幫幫主「么么」黃少岑病逝,治喪委員會名單之中竟有多位政治人物,涵蓋藍綠白三黨大咖,其中榮譽主委是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主委則是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除此之外更有退休警界高層、商界人士。

顯示了當今黑金勢力介入台灣政、商、官界的問題依然存在,即便藍綠兩黨多次宣稱要掃除黑金政治,十幾年來卻一直有政治人物與黑道如膠似漆、互動往來毫不避諱,再再違背反黑金的諾言。

這並非第一天如此,但為什麼會這樣呢?台灣的民主被黑金侵蝕,選舉制度設計的不足、群眾對政治人物缺乏監督管道和力量,只是表層的一部分原因。追根究柢,無視國家律法、民主監督與公共利益的暴力金權集團,反映的是資本主義最原始、最裸露的弱肉強食特性,是資本主義階級社會必然的產物。

若要真正反對黑金勢力並捍衛基層群眾的民主權益,除了瞭解黑道的由來,以及藍綠白三黨和他們的瓜葛,更要拋棄對藍綠白三黨不切實際的幻想,停止將剷除黑金的希望寄託在他們身上。

最昂貴的選舉

早在1950年,國民黨政府就開始舉辦基層的競爭性選舉,而這些選舉中存在著大量的賄選、賄讓、同額競選、選舉舞弊、黨政不分等現象。不過,在民主化之前,幾乎所有的選舉結果都掌控在國民黨手中。由於國民黨壟斷了絕大部分的政治、經濟資源,所以儘管它往往需要利用地方派系甚至黑道勢力來操縱選舉,但同時也一直採取分而治之等辦法,對這些勢力保持著政治上的壓制。更由於這些選舉本身的競爭性有限,爭取當選的手段主要就是爭取國民黨的提名,所以這一時期台灣選舉的成本並不高,而此時的黑道勢力也「只有謀取生存的能力,而並未具有追求進一步擴張勢力的資源」。

1980年代,台灣進入民主化轉型的歷史關鍵期。黨外運動的壓力與中美國際關係等轉變迫使國民黨逐步鬆動戒嚴統治,進行政治改革。這一時期的政治鬥爭,迫使統治階級內部進行重組,而原本仰賴侍從體系維繫統治的官僚集團,也不得不尋求新的壟斷與動員機制。

與之相伴的,是極為昂貴的競選成本。舉例而言,根據中選會的資料,在2014年的選舉中,全台有1600競逐907個議員職位,若以一人平均1500萬元計價,那一年起碼撒了240億元,而坊間據傳花了超過4000萬元的大有人在。

縣市長部份共有84位參選人角逐22個縣市大位,當年台北市長柯文哲公布競選開銷明細,在六個月內花了超過1億4000萬元,用這樣的標準來看,以各地縣市藍綠對決的激烈態勢,滿天飛舞的鈔票遠超過61.6億元。

競選成本之所以高,是因為「樁腳政治」的存在。在選舉成本的構成中,除了正常的經費支出之外,更有大量的預算是用於賄選、綁樁、送禮、宴客及提供各種額外的贊助或補助給選民。

那麼,可以支付選舉成本的鉅額財富到底掌握在誰手中呢?除了擁有大量資源的政黨組織以及大型的企業財團之外,黑道勢力的經濟實力是最不可小覷的。伴隨著經濟起飛,台灣的黑社會組織加速蔓延與成長,而且逐漸改變其地下及社會屬性,轉變為地上與經濟型式經營性社會幫派,它們不但控制黃、賭、 毒等非法產業牟取暴利,同時在政府的各種公共工程建設中,小至鄉鎮開建公園,大至中正機場航站大樓擴建工程,紛紛傳出了黑道圍標、白道綁標的情事,似乎只要某些行業有利可圖,就可以在其中嗅出黑道的影子。 

更值得注意的是,儘管台灣經濟發展迅速,但它的司法體制和市場體系都不健全。於是, 幾乎佔台灣經濟實力三分之一的巨大的地下經濟市場便成為了黑道壯大其勢力的溫床。「地下經濟」的特徵,就是國家權威在市場秩序中的喪失,那麼同樣具有暴力壟斷者身份的黑社會組織便能乘虛而入,盜取並分配國家的經濟資源,為商人們提供由它們主宰的「市場秩序」,扮演起了「仲裁者」的角色。如此,在很短的時間內,台灣黑社會組織就積聚起了大量的財富,黑道大佬和億萬富翁成為同義詞。 

選舉宴請樁腳團體(圖片來源:天下雜誌)

黑金介入選舉可獲暴利

選舉需要錢、需要樁腳,而黑社會有錢、有人,構成了黑社會介入選舉的基礎。但黑社會有什麼動機,願意將大量的金錢投入到選舉當中去呢?這對黑社會有什麼好處?

答案顯而易見,因為資本追求高額利潤的鐵律,在民主制下往往體現得更加淋漓盡致,而黑金之所以會熱衷於選舉,只在於其中極佳的「投資回報率」。

首先,一旦選舉成功,日後就可以用合法的政治身份來掩蓋其黑道本質,從而使其安全與事業獲得保障。在台灣歷經「一清專案」後,黑道勢力深刻體會到國家暴力機器在特定情勢下可以迅速清洗既有結構,因此進入體制、獲得政治身份,成為一種具體的自保手段。取得議員、鄉鎮長、代表等職位,代表著在名義上已經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可借民意代表身份抵禦警政與司法系統的調查與干預。

其次,更直接的報酬來自於政治權力轉化為經濟資本的能力。地方選舉勝出者在缺乏對於公共建設民主監督的社會與政治背景下,往往能夠掌控公共建設、土地開發、補助審查、標案分配等關鍵資源。黑道進入政界後,便可利用既有的組織動員力與暴力,介入公共工程圍標、砂石開採、都市更新、垃圾清運、教育採購等高利潤項目。這些產業本身就存在大量尋租空間,而政治身分提供了制度正當性,暴力與組織資源則提供了壟斷手段,兩者結合,使其得以在國家資源分配中直接收割經濟利益。所以,外人看來不過是「芝麻官」的鄉鎮長、鄉鎮「民意代表」,其實往往都牽涉到重大的經濟利益。這也是黑道人物願意以鉅額金錢投入選舉的奧秘所在。 

例如,1996年中正機場二期航站工程,被爆出黑白兩道聯手的「綁標、圍標」模式。初期由政治人物透過預算、顧問公司設計等手段,限定標案條件,只讓特定廠商有資格投標(白道綁標);接著黑道背景勢力以暴力或恐嚇方式強迫其他投標廠退場(黑道圍標),最終同集團廠商獨攬工程。該工程估算利潤達數十億台幣,民意代表與黑道共食,證明政治職位轉化為取利工具的可行性。

另一個著名例子是鄭太吉。鄭太吉原是黑道人物,曾於1984年一清專案中被管訓,出獄後轉戰政壇,並以賄選手段成功當選屏東縣議長。當上議長之後,他憑政治地位介入賭場等高利地下產業,並利用議長職務對抗警察與媒體調查,形成實質上的權力與資本壟斷。最終因殺人與賄選罪名被判處死刑,但此案例恰恰說明:投入選舉後的暴利回收,遠高於初期投入,對黑道人物具高度吸引力。

黑道提供資金與動員,候選人提供政治位置與制度保障,雙方形成互利共生關係。黑道透過參與選舉,不僅實現資產合法化,更能將其地下暴利制度化,這便是他們「以政治權力謀取利益」的核心動機。

我們可以下一個小結論:綁樁選舉需要大量金錢,也能換取很多利益,而黑社會組織正是最重要的投資者之一,不僅可以提供選舉資源,更藉由政治人物撈取利益。

屏東縣議會前議長鄭太吉(右)(圖片來源:聯合報資料庫)

國民黨執政時期的反黑金策略

我們前面已經說明了,黑道人物與政黨、資本家之間存在著相互利用的關係。但是,在利用「黑金」維護統治的同時,當局者並非沒有意識到其對既有統治秩序的危害性。任何國家的執政者,都不可能容忍與國家有著同樣暴力壟斷性質的勢力過度膨脹,如果任其坐大,那麼必然動搖統治。

黑道組織與地方派系在威權時代曾經是國民黨政權的重要統治工具:他們動員選票、打擊異己、協助控制社會基層,交換條件則是容忍其在地方上發展賭博、砂石、建設等暴利經濟。但這種「合作模式」在1980年代逐漸產生矛盾:當黑金勢力逐漸坐大、具備地方壟斷力量時,其與中央政權之間的從屬關係開始反轉,甚至出現地方割據化的危險跡象。

對統治階級而言,黑金勢力的「過度成長」即是對國家暴力壟斷權的挑戰。而在資本主義進入更高階段、國家需要維穩與現代化的過程中,維持對暴力與資源分配的中央集權成為核心需求。這是國民黨在1980年代開始清算黑道勢力的根本背景。

進入1980年代,台灣經濟正式從「進口替代」轉向「出口導向」的資本主義模式。此時,國家不再只倚賴地方派系與黑幫動員,而更需打造法治、透明、有預測性的治理環境,以符合全球資本和跨國企業投資需求。黑道勢力不僅管理賭場、角頭,更參與地方動員與資源操控,其暴力壟斷性與派系利益結構已開始與國家與資本主導的資本積累邏輯產生矛盾。

初期黑幫作為國民黨動員工具被利用,但經過幾十年殖民運作,這些地方勢力逐漸累積與中央相抗衡的能量。為保中央權力壟斷,國民黨必須收回曾託管的暴力與資源控制權力。

如何反「黑金」呢?國民黨的辦法,第一是開展疾風驟雨式的掃黑行動,試圖通過嚴刑峻法將黑道人物一舉消滅,第二則是大張旗鼓地「查賄選」──其中的邏輯也很簡單,假如黑道人物都抓起來了,賄選沒有了,自然也不存在所謂的「黑金政治」。

但是,在國民黨宣布開展掃黑行動後的這十年間,黑道勢力卻未見減少。這是因為掃黑儘管成本低、短期內效果明顯, 但是卻並不能治本。即便政府短期大量清查幫派,但若那些結構性驅動因素仍存在,新的黑幫勢力將自動填補空位,掃黑後留下的只是暫時的「寂靜」。

另一方面,我們來看看查賄選的行動,當時國民黨省黨部的主委鍾榮吉稱:「檢調單位雷厲風行的查賄行動使國民黨基層近乎崩潰……查賄選有助改善選風,很好,但年底省議員選舉,候選人如果用舊方法(指賄選),將冒著坐牢危險,如果不用,許多人又評估會落選,屆時可能有很多有實力的國民黨員決定不選,這對國民黨相當不利。」國民黨籍的省議員童福來說,「選舉時,黨部都要求查看爭取提名人選的存摺證明實力,選後勝利成果給中央,查賄的苦果卻給了地方。」李登輝本人則表示,「國民黨要生存,一定要用高度的智慧來處理(賄選弊案),不是一味的要求處分。」

李登輝所謂的「高度的智慧」,其實就是以國民黨的選舉利益為重,繼續姑息基層選舉中的 賄選行為。上面所引的黨工們的抱怨,也給我們透露出極有價值的資訊──在選舉的壓力下,政黨提名候選人居然要查看其存摺來「證明實力」,查賄選的結果是使基層「近乎崩潰」,由此可見國民黨與「黑金政治」之間糾纏不清的關係。這實際上也正是該黨在2000年喪失執政權的最重要的一個原因,甚至到了2004年大選,民進黨仍然可以用「不要讓黑金復辟」的口號凝聚部分選民的人心。 

由於選舉高度依賴地方組織與資金動員,黑道勢力成為選前必要資源,任何掃黑行動都將直接削弱這些關鍵手段。面對選舉壓力,政府若一旦大規模清查黑道,便喪失「樁腳」與金流支援,政治生存面臨危機。因此,一旦掃黑破壞了黑道在選舉中的角色,就會使掃黑「得罪選舉利害關係人」,導致治理意志無法持續。在這樣的體制下,掃黑始終無法真正深入。

民進黨執政時期的反黑金策略與民進黨的「黑金化」

民進黨自2000年首次執政以來,雖曾以「反黑金」為其主要目標之一,但從實際的政策執行與後續政治行動來看,這些反黑金措施往往同時具有「肅貪」與「重組地方勢力」的雙重功能。在民主體制下,政黨不可能完全脫離地方社會的權力網絡運作,尤其在選舉制度高度競爭、基層動員極為關鍵的台灣,任何中央執政黨若要鞏固其在地盤的控制,都必須面對一個根本的問題:如何處理與地方黑金勢力的關係。

在當時有一篇社論批評:「其中肅貪部分表像上看起來轟轟烈烈,陳水扁表示不惜動搖國本亦要偵辦到底,但尹清楓命案牽扯出之拉法葉等軍購弊案,至今似乎仍無『高層』涉案。……而民進黨籍(或曾為民進黨籍)之縣市長陸續遭到偵辦或羈押,雖有人批評為民進黨執政比舊政府時代吃相難看,但司法單位不懼權勢總是值得鼓勵, 唯若是選擇性辦案、為績效辦案,忽略程式正義、搜證有瑕疵,甚至藉此作為打擊異己的手段,那終將被人民所識破、所不恥。查賄部份以農漁會選舉而言,宣導、查處方面看似努力, 但成績似已被民進黨黨內初選之黑金亂象所掩蓋。掃除黑金部分雖依檢肅流氓條例傳喚或強制若干流氓到案,但『大尾』流氓似乎一個也沒有……均令人懷疑掃黑之成效與決心何在」。

總體而言民進黨的反黑金,很大程度上也是在為該黨的選舉利益服務,往往成了「為選舉而查賄」,從陳水扁上台後對幾個個案的處理情形來看,便暴露了這一點。

在鄉村基層,政黨輪替之後民進黨聲勢大漲, 更有不少黑金勢力改投到該黨旗下,在選舉利益高於一切的考慮下,民進黨自然樂於招降納叛,擴張自己的基層勢力,結果便是迅速與地方派系結合,形成新的依附與結盟關係,從而黑金化。

蔡英文自2016年上任後,雖未設立特別掃黑機構,但透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清算威權時代不法資產、推動司法轉型與政黨政治透明化。此外,其施政期間強調「乾淨選舉」,拒絕赦免前總統陳水扁,鞏固其反腐清廉形象。

然而,實務上台灣黑金政治仍未消逝:選舉賄選、地方派系干預預算、議長選舉貪腐等事件持續發生;例如2023年台南市議會選舉仍爆出重量級賄選案件

1997年,描繪台灣黑金政治的知名電影(圖片來源:APPLETV)

民眾黨:超越藍綠?

那麼,曾被視為「超越藍綠」的民眾黨,是否有能力扛起反黑金的任務呢?很抱歉,我們前面已經說過了,只要黑道賴以生存的社會政治經濟結構沒有改變、選舉依然成本高昂、民主監督施政的管道依然稀缺,反黑就不可能真正成功,這不以人或政黨的意志為轉移。

民眾黨宣稱自己要「向黑金政治說不」,但是前黨主席柯文哲卻對《選罷法》修法增列排黑條款表態反對。這是因為,民眾黨也難逃跟黑金結盟的命運,從其有前科的黨員名單可見一二: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貪汙詐領助理費遭起訴;嘉義台灣選哲之友會總會長王冠鈞,架設賭博網站、犯下暴力討債私行拘禁;雲林縣黨部執行長王新堯,涉嫌強盜、暴力討債;雲林縣議員陳乙辰,涉嫌恐嚇危害安全罪,遭判有期徒刑三個月;雲林縣黨部北港區主任李順晟,持鋁棒打人,犯傷害罪,遭判有期徒刑五個月;雲林縣黨部古坑區主任鄒子珉,因家暴遭核發保護令,禁止騷擾、跟蹤當事人;金門立委提名人尚文凱,金門副議長、前「天道盟太陽會北部組長」歐陽儀雄的太太。

我們的立場

有許多人提出要以各種法律手段來反制黑金,例如查禁賄選、選制改革、排黑條款等等,這些改良措施並非無用,然而資產階級的法制改革對於制衡資產階級本身的力量十分有限,也會受到壟斷國會所有席次的藍綠白政客們聯手反對。

要反對黑金政治,我們沒辦法依靠藍綠白三個資產階級政黨。這是因為黑道與資本家、權貴的利益是相通的。未來真正能挑戰黑金政治的,不是資產階級建制中較開明的一派,而會是對抗資本建制的群眾運動。

黑道的誕生、黑道的壯大,皆在反應並服務於資本主義階級社會的發展需求,並成為了維護台灣資產階級統治的工具,因此要徹底反黑,必然要反對整個資本主義體制。對抗黑金政治,就是反資本主義鬥爭的一環,這就需要一個反資本主義體制與藍綠白三黨的群眾性左翼政黨與社會主義工人運動,才能去對抗黑金的政治權力壟斷。

反對黑金政治、反對賄選,建立左翼工人政黨是最重要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