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在去年12月3日發布「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報告至今,一連串的「打房」政策接踵而來、陸續問世。這一系列的政策對照過往,可以說是有過之而無不及。從選擇性信用管制、打擊預售屋炒作 (預售屋購買權,一般稱為紅單)、藉由房地合一稅2.0來降低房地產交易的獲利空間[1]等。但在我們認真檢視這一連串的打房鐵拳是否有打到重點,讓台灣的勞動者因此有機會買房以前,筆者有其義務要先為讀者梳理在資本主義社會制度下的「房地產」本質。
房地產本質
房地產的本質作用,概括的可分為兩大用途:剛性需求以及作為一項金融商品。建立在這兩個最基本的作用下,我們認為在資本主義社會內是難以解決高房價的問題。
對於社會主義者而言,在理想之中,房地產理當僅用於滿足人們的居住、生活、休憩、產業運作等類有助於人類社會有序運作與發展之用途;並且使每個居民的住房需求與遷居自由皆能得到充分的保障。遺憾的是在資本主義社會中,這難以成為現實。
為什麼呢?
讓我們來幫助各位讀者明白這一問題:
1.房地產剛性需求與私有財產制:對於住房的剛性需求當然就包含著居住使用、實際商業運作需求(辦公室、工廠等)等等,然而在資本主義私有財產制度下,房地產在滿足剛性需求用途之餘,還因著這一制度與人們對於房地產的剛性需求,以及房地產供給相對有限的特徵,進而成為了一項收租、資產儲存的金融商品,也就是多數人都可以理解的「買房抗通膨、買房收租當房東」。
2.在具有金融商品的用途之後:因著房地產成為了一項金融商品[2],這就給予了房地產市場增添了多一層的需求——金融投資、交易的需求。有別於上述所說的剛性需求,金融投資與交易的需求,乃是出於在這資本主義社會中的投機者或投資者、中產階級或資產階級,賺取資本利得或藉此實現資產增值/保值、賺取固定資產孳息(房租)的動機與需要。因而在「房地產市場」之中的需求端,剛性需求與金融投資、交易的需求,兩者交互作用下,為房地產的價格提供了向上增長的動能。
3.台灣「房地產市場」的特徵:因著這個社會對於房地產的剛性需求與金融投資、交易的需求,房地產供給有其相對上限的特徵,以及台灣社會中根深蒂固的觀念「有土斯有財」——使得買來住、買來使用的人不會輕易轉售並且也總期待房地價格上漲,從而在未來出售之時能獲取資本利得。
買來儲存資產且收租的人也不會輕易轉售並且也期待房地價格上漲從而得到資產增值、租金抬升的空間。
買來進行短期交易賺價差、或進行長期投資要賺取更大價差的人則是更迫切的期待房地價格上漲,進而獲取更大的資本利得。
因著遺產繼承才得到房地產的人也期待房地價格上漲進而增加資產總值。
而在台灣社會中仍根深蒂固的「有土斯有財、祖產不能賣!」的觀念,更是普遍使得持有房地產的人們,決不輕易出售,除非它原意就是進行房地產交易投資且不願意長期持有。而有了財富、財富不斷積累的中產階級與資產階級們總是得在自身與家族的資產配置中購置房地產。常見的現象是,對於房地產,多數人們總是設想著要「長期持有」、持有的人也不輕易出脫。
這就使得整個房地產市場的供給進一步受限受控,需求還得到來自剛性需求與金融商品交易、投資的支撐。僅有一部分透過高槓桿進行房地產投機的人們,時時刻刻都在思索著售出該房地產商品。
在這樣的客觀環境下,總體房地價格的驟降或長期貶值,絕非上述的人群所樂見,而背負貸款才得以買房購地的人們,若一時遭遇價格的驟降,若不是恐慌憂慮、也將是極其憤慨。這是資本主義私有財產制度下的「人之常情」。若非遭遇重大的天災人禍才使得一地一國之房地產價格大幅貶值,而是政府政策使然,那該政府必將受到上述人群的憎惡。
在此情此景下,真心發願台灣房地產價格大幅貶值的人們,若非出於特定的政治主張認同與觀念,那便是它蒙受了一切房地產價格高漲的弊,而絲毫未得其利。一旦其加入了持有房地產的行列,其心理相當高機率發生根本性的轉變。
4.台灣居民房地產持有之概況:以台灣的處境來看,全台房屋自有率高達78.6%(人口普查調查),而依據政府所計,全台平均每個家戶所擁有的1,157萬台幣資產中,房地產就佔了540萬,占比高達46.6%。
在此客觀的條件下,如果台灣房地產市場崩跌,那所造成的問題就是全台灣成千上萬的家庭頓時之間資產大幅縮水,這將引發劇烈且翻天覆地的社會動盪,背了貸款才能買房的人們會崩潰絕望,持有無數房產的有錢人將要求政府不計代價維護其資產價格、同時也趁機收購全國大特賣的房地產,持有自住或少量房產的人們也會因此憤怒、焦慮、悲觀、抓狂。
在這樣的客觀背景下,一個忠誠服務於資本主義私有財產制度的政府,一個想要得到台灣多數選民認可的政府,一個不願社會動盪人群狂躁的政府,是不可能讓「房地產大特價大特賣、價格腰斬腰斬再腰斬」這樣的無房地產者念想成真。
僅可能為了控制房地產市場的槓桿風險、避免短期內過度的熱錢炒作哄抬、回應國內無房地產者的不平與憤怒,而做出壓抑房地產價格走升的政策,使其增值幅度受控在一定範圍內。這也正是當前民進黨政府在做的事。
但壓抑了房地產價格走升,買不起的人們,還是買不起,銀行都不願撥款房貸授信的窮人,仍然是無殼蝸牛。只要地球上的人類社會繼續是資本主義私有財產制度的社會,房地產仍然是作為一項商品並有其價格、而非作為一項無價的公共資產來保障居民生活所需,那麼房地產價格高企、房地產炒作就必將是一個穩定的資本主義社會常態。
除非人類文明突然遭遇難以克服的浩劫,或者是人類的社會制度有了翻天覆地的改變,「房地產」轉變為受到全體居民民主控制的公共資產,僅用於居民們的居住、就業就學、醫療、休憩等等生活需求。
民進黨的「居住正義」
要說民進黨近期一連串的政策是打房,到不如說是打炒房,甚至是有意的將市場上過熱的資金將房地產移轉到其他的經濟部門,如實體生產投資或是股市。具體的政策就是推動房地合一稅2.0、實價登入2.0、選擇性信用管制,禁止預售屋紅單炒作,在12月內政部更通過修法草案,進一步限制預售屋合約轉售、嚴懲炒作預售屋、限制私法人購置房地產,儘管看似政策力道極大,但總體仍脫離不了三個主軸:房地產市場資訊透明化、限制銀根、增加房地產移轉之成本,藉此縮限房市短期炒賣的報酬。
即便民進黨政府推動許多抑制炒房的政策,但對於總體房地產價格的上漲仍無法帶來多少實質的作用。根據內政部最新統計資料顯示,今年上半年全台房產買賣移轉棟數創下近 8 年來同期新高,和去年同期的 14 萬棟相比,年增 3.5 萬棟,年增幅 25%,增長幅度是近 17 年來最高的一年。而全台灣的房價在近期也有非常嚇人的攀升,依照好時價網站的統計,全台的房價指數來到了136.31,歷史新高。而根據天下雜誌的調查,全台房地產飛漲的50區中,台南東區更是高達了91.77%的漲幅。當然台灣當前房地產的飆漲並非特例,一部份源至於全球供應鏈遭受疫情影響,導致營建原物料成本上漲,另一個原因來自於台商回流,擴建設廠之需,尤其台南科學園區的計劃以及台積電設廠的計畫,帶動周邊房地產上漲,當然也脫離不了疫情與中美衝突的作用下帶動台灣經濟成長,使得台灣市場上有更多的過剩資金挹注到房地產市場之中。
而上述推動房地產價格高漲的近因,都不是民進黨政府當前推動的政策可以解決的問題,民進黨政府僅能在當前房地產過熱的情況下,盡可能避免有不當且短期的投機炒賣,限制銀根將過剩的資金從房地產市場當中引導出去,長期仍無法解決青年以及首購族買房的壓力。
儘管有許多學者指出,要解決高房價的問題,就要推動囤房稅,並且指出透過升息便能升高借款炒房的持有成本,進而抑制炒作。
對此,我們社會主義者支持課徵囤房稅,但我們認為開徵囤房稅並不會使房產價格驟降或長期貶值。所謂的「囤房稅」,將其視為打房良藥的內在邏輯,其實便是在於藉由該稅來提高持有成本,迫使市場中的買入需求減少、而不堪其持有成本者,為供給端提供增量。
正如我們上述論點所及,效忠於資本主義私有財產制度的政府是不可能使房地產價格腰斬再腰斬、其代價絕非是遭到選票制裁而已,那麼即便政府真開徵了「囤房稅」,事實上也必然不會是「囤積房產者」無力負擔的稅額,或足以使其大舉拋售的稅額。現實的矛盾就是,能真正把房產價格殺到血流成河的囤房稅,政府絕不可能施行,而如果施行了某一種標準的囤房稅,那也不會影響房地產價格走升的趨勢。
依照財政部公告2020年全國房屋税籍歸戶的數據來看,全台持有房產人數總共是804.1萬人,只有一戶房屋的人數是572.4萬人,占總人數的71.2%,有二、三戶的人數是199.7萬人,占總人數的24.9%。
一個真正能大舉逼出房屋供給量、大幅拉升持有成本的囤房稅,勢必使上述持有二、三戶的199.7萬人及其家庭利益受損,若是將開徵該稅之標準拉高,那麼對於更富有且囤積更多房產者,那些稅項又不必然為不可承受之重,即便他們部分拋售,以規避該稅之影響,卻也不足以帶來房屋供給量大增進而使房價驟降的影響。
而所謂的主張透過「升息」來抑制房價增長的政策觀點,事實上只會害得那些背負鉅額房貸、辛勤工作的「房奴」們蒙受最大的苦果,真正富有的房地產大戶,是不會因此拋售房產或者破產的。另一方面,升息也將會對於所有背負債務的基層甘苦人,或者是運作受挫的自營業者、中小企業,背負上更大的債務壓力。
在民進黨的「居住正義」政策之中,除了上述難以解決高房價的「打炒房」政策外,民進黨政府也並未在「口頭上」忽略社會住宅的重要性。
但諷刺的是,民進黨執政近六個年頭,全台社會住宅比例仍是不到0.5%[3],蔡英文政府目標的執政八年建成20萬戶的距離仍可以說遙遙無期。
關於居住權,我們的主張
回到當前問題的本質而言,台灣基層人民與青年對於高房價的不滿,乃來自於穩定的獨立住宅需求未得到充分滿足,進而對於「買不起合適的房子」感到憤怒,而一旦背負了房貸、加入了房產持有者的行列之中,卻也絕對經受不起房價大跌的苦痛。
那麼,要解決當前台灣基層人民與青年的困難,當務之急是得滿足台灣基層人民與青年對於「穩定的、舒適的獨立住宅」之需求,如何得以實現呢?
我們認為,政府必須要加速擴大公共住宅的建置,大膽果敢的善用使用效率低下的公有土地、積極推動私人房產土地的購置整併與改建,來用作建設公共住宅社區的基地,具有長期租約且只租不賣的公共住宅社區的建置,是解決這一居住權問題的第一步。讓公共服務,來滿足對於獨立且舒適住宅的需求,讓基層的人們不用再背負沈重房貸才得以買入一間像樣的住所。
讓基層家庭、基層勞工,不須高昂房租即可獲得安全、舒適、美觀的住房。
但要實現這樣的公共住宅建置政策,絕不可能是被動的等待政府的大發慈悲就能實現。
無房地產者,受高房價所苦的人們,反對高房價的人們,必須團結組織起來,為著公共住宅的加速建置,為著自身的居住權,為著真正的「居住正義」來進行長期抗爭,才有實現的可能!
[1]該法規範國內居住的個人、總機構在國內的營利事業自2016年1月1日以後取得的房地,在持有該房地2年內出售,課45%稅率。持有該房地2年以上、未滿5年出售。課35%稅率。境內個人持有該房地超過5年、未滿10年出售課20%稅率,持有該房地超過10年以上出售則維持現制課15%稅率;境內營利事業持有該房地超過5年,不分持有時間,出售一律課20%稅率。
[2]房地產做為一種金融商品,在資本主義的金融商品發展中,如今有了許多操作方法,不論是由房貸債權孳息所衍生的金融商品、又或是由房產持有與租金收益所組成的基金,又或是房地產現貨的市場買賣、收租,又或是透過持有房地產來進行資產儲存與融資工具等等……。2008年,起於美國次貸風暴的全球金融危機,就反映了由房地產市場所衍生的金融商品可以帶來怎樣的社會災難。
[3]依據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統計,截至2021年9月,台灣社會住宅存量總計18372戶,佔全國住宅總量9,022,066戶中的0.2%。